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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突发!全资子公司被罚没4400万,影响多大? 全面解析罚款原因及公司未来发展预测

来源: 中国基金报 编辑: 听冰 时间:2024-06-08 06:38:04 浏览量:19

辽宁能源自然资源局罚款逾4400万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6月7日,辽宁能源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因越界采矿收到辽阳市自然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金额超过4400万元,预计将对该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产生影响。

因越界采矿被罚款4424.39万元

公告显示,辽宁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沈焦股份收到辽阳市自然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沈焦股份西马煤矿在未取得变更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建设了北翼充填采区1203工作面,开采了约27.75万吨的煤矿资源,获得净利润约为3403.4万元。

辽阳市自然资源局表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即“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属于越界采矿行为。

行政处罚详情

根据相关规定,辽阳市自然资源局责令沈焦股份西马煤矿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403.38万元(已扣除商品煤完全成本3.48亿元,资源税410.24万元,城建税、地方教育税附加、教育费附加金额为533.3万元,所得税额为1604万元);

2、按违法所得30%进行罚款,计1021.01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人民币约4424.39万元,上缴国库。

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

根据公告,沈焦股份在2021年至2023年分别实现了59.15亿元、66.19亿元和55.96亿元的营业收入,分别实现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2.2万元、1.9亿元和2387.7万元。此次处罚预计将对该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4424.39万元的影响。

辽宁能源表示,目前该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均正常。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已停止越界区域的采矿行为。该公司目前正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按照要求准备各类材料,办理采矿权扩界,依法依规开展采矿活动。

同时,此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情况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公司将引以为戒,全面开展排查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关于辽宁能源

根据资料,辽宁能源主要从事煤炭和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城市供暖和工业蒸汽的供应等业务。

今年一季度,辽宁能源实现营收15.74亿元,同比减少20%;归母净利润为8253.38万元,同比下降71%。报告期末,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4.83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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