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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申报有这些变化……想成功上市?必须掌握的关键信息"

来源: 券商中国 编辑: 枕雪 时间:2024-05-03 06:09:57 浏览量:1732

优化板块定位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安排,如今“双创板”定位迎来优化和明确。

在经历前期向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定向征求意见后,4月30日深交所和上交所分别发布修订后的《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从修订内容来看,创业板进一步明确“创新、创造、创意”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把握逻辑,同时新增要求发行人说明、保荐人核查发行人是否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而科创板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的关键指标,同时压实了保荐机构推荐责任。

创业板定位新增要求说明

随着3月15日证监会出台《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创业板更强调抗风险能力和成长性要求,支持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深交所为此修订多个规则,从源头上提高创业板上市企业质量。

据券商中国记者梳理,深交所主要从上市门槛、板块定位两大方面修订。

从突出抗风险能力角度看,有专家认为,现行上市条件中的财务标准下,一些利润规模小的IPO企业缺乏必要的抗风险能力和发展潜力,未来成长的基础因此并不牢固。深交所在4月30日出炉《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两套上市标准进行修订,提升上市财务指标:

一、第一套上市标准的净利润指标将最近两年净利润指标由5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并新增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的要求;

二、适度提高创业板第二套上市标准的预计市值、收入等指标,将预计市值由10亿元提高至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由1亿元提高至4亿元。

从突出成长性和创新性的角度来看,深交所进一步明确创业板“三创”“四新”的具体表现形式,并适当提高反映创新企业成长性的相关指标,在4月30日同步发布修订后的《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创业板暂行规定》)。

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进一步提高

除创业板外,科创板板块定位也迎来调整。为落实3月15日证监会《意见》中提